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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第三批互助基金補助會員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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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3-07-09 信息來源:淮安保安網(wǎng) 點擊:4875次 【字體:大 中 小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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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押運中心(6人):
李金友,男、妻子長期患病,多次住院治療吃藥。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李建友人民幣3000元的補助。
胡長春,男、因病于2013年4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胡長春人民幣1090元的補助。
張海丑,男,父親因病于2013年3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張海丑人民幣245元的補助。
徐登榮,男、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徐登榮人民幣315元的補助。
李方海,男、因病于2013年5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李方海人民幣344元的補助。
劉大勇,男、母親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劉大勇人民幣205元的補助。
二、保安管理中心(16人):
鄭國寶,男、因病于2012年8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鄭國寶人民幣945元的補助。
費文松,男、因病于2013年2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費文松人民幣750元的補助。
裘明星,男、于2013年5月6日因病逝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三款的精神,給予裘明星家庭20000元的補助。
劉大勇,男、母親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劉大勇人民幣1230元的補助。
李 成,男、因病于2013年2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李成人民幣900元的補助。
高衛(wèi)軍,男、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高衛(wèi)軍人民幣762元的補助。
張文金,男、因病于2013年6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張文金人民幣532元的補助。
陳守梅,女、因病于2013年6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陳守梅人民幣703元的補助。
劉 群,男、母親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劉群人民幣610元的補助。
陳學(xué)艷, 男、母親因病于2013年2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陳學(xué)艷人民幣1070元的補助。
許洪飛,男、妻子因病于2013年4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許洪飛人民幣1190元的補助。
溫福金,男、因病于2013年4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溫福金人民幣518元的補助。
王樹先,男、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王樹先人民幣2800元的補助。
顏炳成,男、孩子因病于2013年4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顏炳成人民幣450元的補助。
閔凡林,男、妻子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閔凡林人民幣215元的補助。
武傳藝,男、因病于2013年3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武傳藝人民幣300元的補助。
三、漣水分公司(2人):
郭 華,男、父母因病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郭華人民幣3500元的補助。
王慶余,男、因病于2013年2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王慶余人民幣8400元的補助。
四、駐外分公司(1人):
胡義鵬,男、因病于2013年6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胡義鵬人民幣276元的補助。
五、物管公司(1人):
劉軍平,男、因病于2013年5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劉軍平人民幣880元的補助。
六、行政中心(2人):
張 林,男,母親因病住院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張林人民幣2000元的補助。
顧 虹,女、父因病于2013年5月住院治療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五款的精神,給予顧虹人民幣204元的補助。
特此公示
互助基金會
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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